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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高院岗前培训过渡期法官及法官助理1600余人
作者:林嫩青 发布时间:2015-02-27 10:51:1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扎实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加强改革试点中的思想政治教育,努力提升司法能力,按照全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安排,海南高院举办了海南省法院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过渡期法官及法官助理岗前培训,由省高院领导和省委党校教授为培训班授课。2月26日,海南高院党组书记、院长董治良亲自为培训班讲授开班第一课。 董治良以“司法责任制的建立与实践”为题,结合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的学习贯彻,向参训人员讲授了建立司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司法责任制的内涵、司法责任制的实践及司法责任制相关配套制度等内容,以增进参训人员对司法责任制的理解和落实司法责任制的自觉性。 据悉,此次培训的参训人员为全省法院通过考试、考核、考察等层层选拔,成为中央、省委批复的海南《司改方案》和《推进方案》正式实施后获任的首批法官,以及法官助理和部分书记员等共1600余人。培训设置一个主课堂和五个分课堂,参训人员将进行为期4天的封闭式培训,培训内容涵盖了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精神;司改选任后法官和法官助理的责任、能力及要求;刑事、民事、行政审判和执行工作实务;法官会议和案例指导制度等。 海南高院十分重视此次培训,专门召开党组会进行研究,该院院长董治良亲自部署,提出明确要求,高院机关精心筹备,各中基层法院密切配合,通过加强教育培训,帮助过渡期法官及法官助理快速适应司改后的岗位要求,明确工作职责分工,保障审判工作正常运作,确保全年审判工作任务全面完成。 来源:
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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