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滑县法院从六方面开展超审限案专项治理活动
发布时间:2015-02-27 16:23:08


    本网讯(曹振亚)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案件审理期限问题,河南省滑县人民法院在全院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隐性超审限问题专项治理活动。

    活动的重点放在案件立案、审理,委托鉴定,案件宣判,裁判文书送达,案件执行,案件中止,卷宗移转等环节,查找是否存在立案难、送达迟缓、鉴定拖延、执行拖延、中止无期限、不及时装订移送卷宗等隐性超审限问题。隐性超审限案件不仅影响了审判工作效率,而且侵害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滑县法院从以下六个方面清理隐性超审限案件: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清理长期未结诉讼案件专项活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所属部门及人员的监督和教育,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加强对清理超审限案件工作的领导和督促。

    二是摸清底数,建好台账档案。摸清超审限案件底数。摸清底数是开展好清理工作的前提和基础,各审判业务部门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深入进行自查,对2014年6月21日前立案未结案件逐一排查与统计,对超审限案件建立台账,列明案件相关信息,切实做好清理工作。

    三是分析原因,逐案制定方案。找准案件久拖不决的主要症结,对超审限案件进行逐个研究,逐案制定方案,确保案件及时办结。对疑难复杂案件、容易引起矛盾激化的案件,向审判委员会及时汇报,研究确定处理方案和意见。

    四是实行“四定”,加大督导力度。严格按照排查出的未结诉讼案件清单,逐案督办,定期清理。对超过十八个月未审理完毕的案件,在掌握基本情况的基础上,分析查找原因,结合承办业务部门制定明确的审理方案,加大审理力度。对超过三年未审理完毕的案件,如确实难以在规定时间内清理完毕,将情况如实上报,并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以及督办领导,力争在合理时间内审结。对审理完毕的案件,要制定审结报告,并报送裁判文书。对不能审理完毕的案件也要制定预结报告,以采取措施及时审理完毕。

    五是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责任。将清案工作任务落实到人,由分管院长、业务庭长和承办人共同负责;并将清案工作作为审判人员岗位目标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对故意拖案或有严重过失的人员,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对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件,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坚决查处。为严格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清理超审限案件,对在弄虚作假、隐情瞒报的,一经查实,要严肃处理;对因工作失误、措施不力引发矛盾激化、群体上访等问题的,实行责任倒查。

    六是巩固成果,建立长效机制。各业务审判部门结合此次清理活动,注重分析制约诉讼效率的主客观因素,探讨机制性解决办法,及时进行工作汇报和沟通,完善超审限案件清理工作长效机制,为该院建立健全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的各项工作机制打好基础,以完善的管理制度促进司法公正高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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