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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水检察院开展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治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3-12-09 14:30:00


    本网讯(李国民 陈瑶)  为深入贯彻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及公务用车配备使用管理有关规定,12月9日,江西省吉水县检察院集中40天时间开展集中清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活动。

  此次集中清理专项活动,该院将严格对照中央、省、市公车治理要求,集中清理超编超标车、违反规定换车借车、摊派款项购车、豪华装饰公车、使用扣押车辆、公车私用、退居“二线”领导干部占用公车以及牌照使用不规范等十项违规公务用车问题;坚决执行五“严”一“坚持”措施给公务用车套上“紧箍”,即严格公车司机责任制,严禁公车私用,严格车辆入库,严格遵纪守法,严格报批制度,坚持厉行节约。

  为确保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的顺利开展,该院制定了《关于开展集中清理违规公务用车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并成立了以检察长任组长,分管公务车辆的纪检组长任副组长,政工科、办公室、监察科、检务督查办公室、装备科负责人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纪检组监察科,具体负责日常组织协调、督导检查工作。

  据悉,集中清理专项活动结束后,清理整治情况将在该院一楼大厅进行7天的公示,该院也将向上一级上交无违规公务用车保证书。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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