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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万林等非法行医案二审维持原判 三人入狱
发布时间:2015-02-12 13:43:34
本网讯(芦磊) 近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胡万林等非法行医案进行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4年11月19日,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非法行医罪分别判处胡万林有期徒刑十五年、吕伟有期徒刑十一年、唐孟君有期徒刑三年、对贺桂芝免予刑事处罚,四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85889元。宣判后,胡万林、吕伟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不服,上诉至河南高院。 二审法院认为,胡万林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伙同吕伟、唐孟君、贺桂芝以开办“培训班”的名义进行非法行医,造成他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行医罪,且系共同犯罪,均应依法惩处。在共同犯罪中,胡万林、吕伟起主要作用,系主犯;唐孟君、贺桂芝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对唐孟君依法予以减轻处罚,贺桂芝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对其依法免予刑事处罚。胡万林系累犯,应从重处罚。原判定罪准确,量刑及民事赔偿数额适当。审判程序合法。各上诉人的上诉理由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不能成立。法院遂作出上述裁定。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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