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龙琴) 本为姐妹,但俩人因一些家庭琐事反目成仇,两人彼此不愿意见对方,见面就破口大骂,甚至打架动粗,在一次争执中发生推搡,导致姐姐受伤,花去医药费7千余元,双方协商赔偿未果,闹上法庭。近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通过悉心调解,亲姐妹俩终于握手言和。
张艳、张红系亲姐妹,两人因为家庭琐事发生争执,双方叫了村干部去处理,当时村干部做了处理,并要求两家不要再闹事。2014年5月3日,张红去张艳家打算就她们两家之间的一些琐事进行理论,姐妹发生争吵进而产生打架事件,在拉扯和推搡中张红摔倒在地,张红的头正好砸在路边的石头上,鲜血直流。张红被送往医院住院治疗,住院15天,花费医疗费7879.69元。张红向妹妹张艳协商赔偿的问题未果,遂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张艳赔偿其医疗费等费用合计12766余元。一审法院判决后,张艳不服,提起上诉。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详细了解案情,考虑到双方是亲姐妹关系,从亲情入手,对二人做了大量的调解工作,耐心宣讲相关法律知识,劝解双方珍惜血脉亲情。又通过实地走访亲朋邻里让其给姐妹俩做思想工作使其二人心平气和的坐下来协商解决矛盾纠纷。经过多次的思想工作和耐心调解,最终使双方颇受感动,握手言和、重归亲情,自愿达成和解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至此,这起亲姐妹间的经济纠纷案件在该院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得以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