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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明法官高效办案帮蔗农追讨借款
发布时间:2015-02-06 09:32:29


    本网讯(蒙建锋)  “罗法官您好,休息了吗,被告马某已经在前天将2万元借款归还给我了,谢谢你的帮助,这下我有钱雇请民工帮我收砍甘蔗了。”这是近日晚上20时35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原告林某,打电话感谢广西壮族自治区宁明县人民法院罗法官帮助调解案件追讨借款,说出的感激肺腑之言。

    林某和马某是关系比较好的朋友。2013年8月,马某因农业生产资金紧缺向林某借款2万元,借款当天,马某写一张借条给林某,双方约定还款期限为1个月,借款到期后,马某以种种理由拒绝归还借款,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林某将马某告到法院,要求法院依法判决马某归还2万元借款。

  案件受理后,罗法官认真阅读案件材料,立即打电话给原、被告双方了解案情,罗法官觉得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充分,马某确实应该还钱给林某。罗法官了解到林某是北江乡某个村的村民,家里种有40多亩甘蔗,家里缺少人手收砍甘蔗,也没有钱雇请民工砍甘蔗。为了帮林某追回借款,解决其雇请民工收砍甘蔗资金短缺的问题,罗法官及时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罗法官经过悉心说服教育,原、被告双方自愿达成还款调解协议。马某回家后,准备好钱款,按时于还款日之前将2万元借款归还给林某。林某拿回借款后,打个电话感谢罗法官。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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