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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城法院:敢作为勇担当 震“老赖”促执行
发布时间:2015-02-05 15:20:04


    本网讯(汪林云)  2014年以来,江西省石城县人民法院坚持在转变执行作风、规范执行行为、用活执行措施上下工夫,不断提高执行效率,强化执行威慑力,有力震慑老赖,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年来,在案件执行上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全年执结各类案件287件,部分执行400余件,执行到位标的额6038万元,两次在全市执行工作调度会上以优秀法院作代表发言,并被推荐为全省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纳入工作示范法院。

    一是依法突出执行工作的强制性。为打赢执行“老赖”攻坚战,该院依法加大对被执行人的制约和惩戒力度,充分利用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信用惩戒等各类执行措施。2014年共司法拘留27人,因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被判处有期徒刑1人,限制出境8人。该院对涉及35名公职人员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涉案标的总额达681.099万元,通过利用县委政法委牵头的涉公职人员案件执行调度会召开的契机,目前已经执结13件,执结到位标的206万余元,其余案件也取得了阶段性进展。通过这些有力措施,有力地冲击“老赖”心理防线,打击“老赖”的嚣张气焰,树立法律的威严,得到社会的一致好评。

    二是用好用活失信平台治“老赖”。根据新修民诉法及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等法律法规,该院坚持纳入失信常态化、不纳入例外的原则。对于案件进入执行阶段,执行的依据均为已生效的法律文书,被执行人在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履行期限内既不履行相应的义务,在送达执行材料时避而不收也不报告自己财产范围的,一律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年内共有586名被执行人被依法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此举是该院对失信“黑名单”制度的大胆适用,并取得了较好的实际效果,成功执结案件46件,有部分案件也已经达成了和解协议。该院还将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工作情况,及产生的主要影响通过电信短信平台推送,提醒市民珍惜信用,提防“老赖”。

    三是多措并举让“老赖”红脸。该院通过多种多样的形式给被执行人贴上“老赖”的标签,让“老赖”感到舆论压力,在工作、生活各方面处处受限,屡屡碰壁。一年来,该院为让“老赖”感到“脸红”,主要采取了以下执行方式:首先,通过石城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曝光涉民生案件被执行人和失信被执行人,播出不久便3人主动履行结案,4人现身达成和解;其次,该院组织干警在城镇主要交通要道、人口密集处、宣传公告栏等公共场所张贴“老赖”的涉案相关信息,让“老赖”无所遁形;再次,该院抓住临近元旦的时间节点,在县城繁华商业中心LED大屏幕上滚动播出“老赖”的身份信息,有23人迫于压力前来法院结案。

    四是规范执行行为保执行质量。该院不断加强执行制度建立和完善,陆续出台《执行流程管理实施细则》、《委托司法鉴定、评估、拍卖工作实施办法》及票据、执行案款管理办法等一系列具体的、可操作性强的制度,做到凡事有章可循,杜绝管理漏洞。为强化案件质量管理,对执结案件每月交执行局局长预评后再送审监庭评查,力保案件装订规范达标。该院定期举行执行业务学习经验交流会,把自己在执行过程中遇到的难点、疑点提出来一并讨论解决以及在执行过程好的做法和经验一起分享,确保执行行为的规范,严把执行案件质量的每一关。

    五是牢记执行工作的廉洁性。公则生明,廉则生威,该院执行局为抓好执行队伍建设,提高执行干警防腐拒变的能力,每月至少一次集中的政治业务学习,分管院长每次都指出廉洁司法是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迫切需要,只有廉洁才能保公正,只有廉洁司法才能树立司法权威同时,适时开展执行作风规范整顿活动,让每位执行干警时刻认识到廉洁司法公正执行的重要性;执行局局长时刻提醒执行干警牢记司法为民公司司法的理念,要有敢于碰硬,勇于担当的骨气。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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