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付慧 李秀明) 因对邻家女孩心生爱慕之情,便不惧道德的谴责与法律的惩戒,利用深夜翻窗进女孩屋内欲对其进行强奸,然而,该男子最终不仅没有得手,还因此被安徽省宁国市法院判处刑罚。
94年的王城是云南人,因追随姐姐打工来到宁国市,姐弟二人在宁国市某小区租住了一间房。始初,王城过着繁忙但却平静的生活,然而,随着一场场的相遇使王城的生活变得不再宁静。刚上初中的小雯家住王城的隔壁,虽年幼,却十分美貌。因同是邻居,王城与小雯二人难免会相遇,但就是这几次相遇,使得王城对小雯魂牵梦萦,并最终走上犯罪的道路。2014年7月24日22时许,王城从自家租住房的阳台翻入小雯家的阳台后进入小雯的房间,并发现小雯与其堂姐正在床上熟睡,于是,王城趁小雯熟睡之机欲与其发生性关系,但当其正欲脱下小雯的衣服时,小雯与其堂姐先后被惊醒并大声呼救,王城见状逃离现场。
宁国市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城趁幼女熟睡之机对其实施奸淫,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被告人王城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依法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王城在着手实施犯罪时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犯从轻或减轻处罚。据此,宁国市法院以强奸罪最终判处王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