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禽兽继父趁妻子外出三次强奸继女获刑七年半
发布时间:2015-01-28 13:31:51
本网讯(林敏 陆桂阳) 一男子利用其妻出远门办事之机,三次强奸自己未满十四周岁的继女,最终受到法律严惩。日前,广西贵港市港南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案,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刘祖万有期徒刑七年六个月。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祖万明知其继女杨某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于2013年3月的一天晚上,趁其妻子外出办事之机,进入杨某的宿舍并用棍子顶住房门,用毛巾塞住杨某嘴巴,并用双手压住杨某的手,强行与杨某发生了一次性关系。又分别于2014年5月份的一天晚上和2014年9月11日晚上在贵港市港南区一建材厂职工宿舍内与杨某发生了性关系。2014年9月12日,公安人员在该厂内将涉嫌强奸犯罪的被告人刘祖万抓获。 法院认为,被告人刘祖万明知其继女杨某是未满14周岁的幼女,仍强行与被害人发生了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构成了强奸罪。被告人刘祖万利用监护关系多次强奸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应依法从严惩处。综上,故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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