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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北法院集中宣判6起“两抢一盗”犯罪案件
发布时间:2015-02-02 10:50:20
本网讯(黄丽丽) 2015年1月30日下午,广西贵港市港北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两抢一盗”集中宣判大会,对前期审理的6起“两抢一盗”案件的10名犯罪分子依法作出判决。 经审理查明,2014年10月1日,被告人杨青森、罗旋经密谋后从北流市窜到贵港市区,由杨青森驾驶摩托车靠近目标,坐在摩托车后座的罗旋下手,实施抢夺六起,抢得黄金项链六条(价值人民币17300元)。港北法院认为二被告人的行为已构成抢夺罪,且两人均系抢夺累犯,遂依照两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悔过表现,分别判处被告人杨青森、罗旋有期徒刑五年五个月、五年二个月,并各处罚金。其余5起案件谢植敢、谢植快等8名被告人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至五年不等,并各处罚金。 近年来,“两抢一盗”犯罪案件数量急剧上升,严重危害了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使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幸福感指数大打折扣。通过开展集中宣判,有力震慑了“两抢一盗”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击了潜在的不法分子,切实维护了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同时也为即将到来的春节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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