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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绥县法院:畅通立案渠道获好评
发布时间:2015-01-30 13:18:32


    本网讯(方艳桓)  2015年1月29日,广西扶绥县人民法院立案法官一大早主动上门立案,当天为当事人黄老太太一次性办理立案法律手续,解决困难群众“立案难”问题,畅通立案渠道,获得群众好评。

    原来,家住扶绥县城郊区的黄老太太,在2014年7月9日那天,来县城赶集时被罗某驾驶的三轮电动车碰撞,造成黄老太太受伤的交通事故,经交警认定,罗某承担主要责任。黄老太随即被送往县人民医院救治,经诊断全身多处多处软组织挫伤等,住院38天后,花去医疗费1万多元。由于罗某没有负担全部医药费和赔偿损失,黄老太的生活陷入了困境。因此,起诉到扶绥县人民法院,要求法院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扶绥法院立案法官审查后认为黄老太太转来的材料符合法院受理条件,经了解得知黄老太太因伤行动不便,决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为其办理立案手续。黄老太太及亲属看到法院工作人员亲自到其家办理了立案手续,十分感动,连声表示感谢。  

    扶绥县人民法院立案窗口为有效解决“立案难”问题,不断推行新制度新举措,例如电话、远程等方式预约立案;为行动不便的伤病患者、残疾人、老年人等提供上门立案等便民服务制度,方便当事人诉讼,畅通司法便民渠道,拉近了与群众的距离,提高了司法公信力,这一便民举措受到群众好评。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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