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柔情亦能担道义
——记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张丽红
作者:张金奇   发布时间:2014-10-10 10:37:21


    提起法官,人们脑海里涌现的大都是高大威严的男性形象,然而,有这样一位女法官,在家庭里,她是孝顺的女儿、温柔的妻子,慈祥的母亲;在事业上,她青春无悔,从律师到法官,她始终坚守在法律工作的第一线,用法律维护公正,辩法析理,定纷止争,让正义之光生辉;身怀六甲,她以坚忍不拔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品行走南闯北,调查取证,践行人民群众利益至上的宗旨;侠骨柔肠,她坚守让法律的天平永不倾斜的宗旨,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利益,时光荏苒,她华丽转身,在立案二庭的工作岗位上,她创新方法,化解了一个个矛盾和纠纷,她就是最美女法官——河南省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张丽红。

    在许多人的印象中,法官总是“冷若冰霜”。法槌响起,是严肃的面孔和铿锵的声音,但见了张法官,你就会改变这种认识。天生丽质的她戴着一副眼镜,说话娓娓道来,秀气和文静油然而出,就是这样外表美丽、文静秀气且看似单薄的她确有着坚实厚重的法治信念和顽强奋进的精神。在基层法院工作20年来,她先后多次被评为市、区优秀法官,先进工作者,荣立过二、三等功;廉洁高效地审理了各类民商事案件1400多起,无一申诉信访,无一发回改判,无一矛盾激化,无一超审限,她用女性特有的细腻、严谨,诠释了最美女法官的内涵。

    1995年她以优异的成绩考入法院系统,开始了她人生中的第二职业,她倍感荣光和使命。进入法院,她一直从事民商事审判工作,民事审判千头万绪,错综复杂。20多年来,她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用决心、耐心和细心,解开千千结,如庖丁解牛,劈开坚冰,构建和谐。原告赵小某与被告赵某某、被告董某某法定遗产继承纠纷一案,原、被告系祖、孙关系,被告赵某某、被告董某某系原告赵小某爷爷奶奶。原告的父母于2004年4月6日离婚,离婚时原告由其父亲抚养,其父亲在2009年6月26日乘坐火车时发生意外身亡。意外发生后,赵小某、董某某及赵某某作为原告,诉至郑州铁路运输法院,最终经该院调解,郑州铁路局一次性补偿赵小某、董某某、赵某某人民币298000元。在分配其父亲的遗产过程中,双方各存疑心起纷争,结果,赵小某母亲以赵小某为原告将其爷爷赵某某、奶奶董某某诉至法院。在处理该起案件时,承办法官张丽红了解到,董某某、赵某某将赵小某从小带大,非常疼爱赵小某,尤其是其儿子意外身亡后,其身心受到严重打击,感情上更是离不开这个孙女。而赵小某的母亲与董某某、赵某某产生矛盾后,赵小某便被夹在矛盾体中,董某某、赵某某经常见不到可爱的孙女赵小某,则越发痛苦。张丽红立足案件,找准双方的矛盾焦点和调解的切入点,借助双方的亲情、爱心,不厌其烦的在原、被告之间背靠背做调解工作, 最终案件已调解结案,她用真诚缝合了案件原、被告双方险些被撕裂的亲情,让亲情重新回归双方。

    她是一位行者,行走在法律岗位的前线,行走在为群众排忧解难的路上。2002年,身怀六甲的她仍坚持办案。当时一起合伙纠纷案件,原告申请财产保全,而被保全财物在外地,她不顾身体不适,坐火车,转汽车,走山路,她不顾两天的旅途劳顿,面对威胁和无赖,她运用智慧巧妙周旋,最终将被告的财产予以查封,为案件的顺利审理和执行奠定了基础,事后,双方当事人均被她的坚韧、认真、执着的敬业精神而折服,案件判决后,双方当事人均服判息诉。

    2014年初,她从民一庭副庭长的岗位上调整为立案二庭庭长。立案二庭是法院的窗口,是法院解决上访、信访问题的关键岗位,信访接待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说服能力直接关系到法院的形象,甚至影响到社会的稳定,在这个矛盾、问题最集中的地方,当事人抵触情绪大,心态复杂,利益诉求多元,院党组充分认识到做好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将信访接待处理工作,交由张丽红负责,她用一把椅子、一杯茶水、一张笑脸、一句温暖的话语来化解当事人的怨气,赢得当事人的心。在具体工作中,她对上访、信访老户,专门登记造册,耐心劝导,悉心了解问题的症结所在,积极与有关部门沟通协调,认真落实日常接访,并配合院长接待日接访、集中接访、联席接访,她积极争取为立案二庭配备了空调、电脑、打印机、传真机,极大的改善了办公条件和接访环境;她创新接访方式,开通24小时信访接待电话和网上信访,拓宽信访渠道,今年以来,由她亲自接访的群众达80多人次,协助院领导接访50余次,在立案二庭短短的十个月时间内,她不仅顺利地转变了角色,胜任了这份沉甸甸的工作,而且赢得了领导和同事们的交口赞誉。

    法律手中握,百姓心中留;心底无私,坦荡更坦然,她以自己纤弱之躯,肩负着事业、家庭两副重担,诠释着一个女法官的执着追求,她名字中的每一个字,便是对张丽红这位基层最美女法官的真实写照,愿人间的真善美永伴张丽红!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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