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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撑起“保护伞”
——山东东阿法院探索建立青少年权益保障机制纪实 作者:王希玉 唐明 发布时间:2015-01-29 10:07:21
近年来,山东省东阿县人民法院积极探索建立多方合力、全面覆盖的青少年权益保障机制,采取院校、院企、院医“三个共建”措施,在为广大青少年营造良好成长环境的同时,也为失足未成年人创造了良好的矫正氛围。 2012年以来,该院共受理涉少案件54件,审结49件,无一上诉发还改判,校园纠纷案件同比减少70%,在校生犯罪数保持“零记录”,先后为8名失足未成年人解决就学问题,使6名失足未成年人通过企业矫正顺利实现就业。 院校共建:净化思想,预防犯罪 签订“一个协议”,将共建模式制度化。该院积极与东阿县教育局签订和谐共建协议,通过建立共建机构、明确共建机制、组织共建活动等措施,将法院与学校之间的共建协作方式制度化、规范化,形成法院与教育系统齐抓共管的整体合力。 建设“两个基地”,将共建措施常态化。该院分别在东阿县第二实验小学和新城小学建立法制教育基地,定期去辖区学校举办法制教育报告会,开展与辖区中、小学学生和老师座谈互动活动,听取其对法院工作特别是预防青少年犯罪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同时,组织学生在“法院开放日“参加法院的庭审观摩和模拟法庭活动,让学生们“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切身感受法律威严和司法公正。 献出“一份爱心”,将共建效果具体化。针对涉及在校生人身损害赔偿、抚养费等案件,该院积极延伸审判职能,最大限度争取县委、政府的帮助和支持,每年从县财政列支专项救助资金1万元,与县慈善办联合开展救助活动,并积极协调教育部门,帮助涉诉特困未成年人解决入学和生活问题。 院医共建:彰显关怀,延伸服务 为打造内外结合的心理咨询队伍,该院聘请聊城市心理医院的资深医生担任本院专职心理咨询师,对符合条件的涉少案件当事人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测评和心理矫治。在借助外力的同时,该院已有4名法官通过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取得国家三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形成了以专业心理咨询师为引导,心理咨询师法官为主力的内外结合的工作模式,有效发挥心理学在少审工作中的作用。 该院旨在共建专业权威的心理疏导机制,与聊城市心理医院签订共建协议书,共同建立未成年人心理疏导基地,借助心理咨询单位的专业意见,更加准确地了解被告人的心理健康状况,全面考量被告人的人身危险性、社会适应性等指标,通过出具的专业的心理报告为法院进行庭审教育和开展判后个性化矫正提供指导性依据。 该院积极探索全程贯穿的心理干预方法,将心理干预机制贯穿于涉少刑事案件的庭前调查、法庭教育和判后帮教等各个环节,逐步完善心理干预委托、启动和实施等程序。引入心理咨询师参与“圆桌审判”,在拉近控、辩、审三方距离的同时,通过心理咨询师找准最能触动未成年人犯罪心灵的感化点,了解其犯罪根源,将具有人情味的“圆桌审判”变成特别的“课堂”,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院企共建:帮扶为要,顺利回归 为解决“送到哪里矫正”的问题,该院在东阿县供电公司、东阿县恒润钢构工程有限公司等企业设立失足未成人培训就业基地,并指派法院专门人员负责与企业的沟通协调工作。基地通过技能培训、安排就业等形式,对年龄符合就业条件的非监禁刑未成年犯进行矫正、使其掌握一技之长,尽早融入社会,降低重新犯罪的危险。 为解决“如何进行矫正”的问题,该院采用基地外公开课或基地内训的形式对未成年人进行培训,提升技能,鼓励有能力的未成年人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由品质优秀、充满爱心、技能高超的技术能手对未成年人传帮带,帮助其学习劳动技能;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劳动技能竞赛,提升技术理念和实际操作水平,提高学习兴趣;建立帮教档案,对帮教对象的基本情况、帮教目标、帮教内容、帮教成效进行记载,对改造成果定期评估,帮助失足未成年人尽快摆脱心理阴影,掌握生活技能。 为解决“矫正后干什么”的问题,该院积极联系辖区内有接收失足未成年人就业意向的企业,建立辖区接收失足未成年人就业企业数据库。同时,为已完成矫正的失足未成年人建立就业档案,根据他们的矫正情况和个人特点,为他们推荐就业企业,帮助其完成就业。进入企业就业后,一律按照前科封存制度对他们的相关信息进行封存,不公开其前科身份和资料,并让其享受同工同酬的待遇,解除其后顾之忧,使他们拾起重返社会的信心。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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