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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上坟焚烧纸钱不慎引发火灾毁林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5-01-22 14:02:17
本网讯(王跃华) 近日,江西省高安市人民法院宣判了一起失火案,一审法院以失火罪判处被告人付奎拘役五个月缓刑六个月。 2014年8月21日中午,被告人付奎从高安骑电动车到位于上湖乡珠湖村其祖坟上,给已故的父亲和奶奶上坟,到地方后拿出纸钱等上坟用品,并从衣服口袋拿出打火机点燃纸钱。由于当时风大,加上天气长期干燥,引燃了周围的杂草,被告人尽力将杂草明火扑灭,但还有余火就自行离开不顾,导致该山场发生森林火灾,致使该山场天然马尾林过火面积达60亩,宜林地过火面积26亩,合计过火面积86亩。案发后第三日,被告人到高安市森林公安局投案自首。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付奎违反森林法的规定,野外用火引发森林火灾,致使森林资源受到重大损失,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被告人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能如实供认自己的罪行,属自首,可依法对其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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