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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异女染毒瘾后冒充村民亲戚在农村伺机盗窃
发布时间:2015-01-16 10:32:56
本网讯(梁弄璋 兰有斌) 以走亲戚为名,在村子里游走,伺机盗窃,终落法网。近日,四川省江油市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离异女子宋朝芬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责令宋朝芬退赔被害人何某某现金500元。 宋朝芬,1976年生,江油市二郎庙镇农民,初中文化。因离异,精神空虚,不久染上毒瘾。没钱时,她就去偷窃。她见城里人警惕性高,就把眼光投向了乡村。 2014年11月11日17时,宋朝芬窜到江油市三合镇,碰到第一家,就装作讨口水喝,之后问出那家主人叫杨某某,道谢后离去。此后,宋朝芬就在该村游走,若碰到有村民问她,她就说她是杨某某的亲戚,随便出来走一走,看一看村貌。对方听了,就放松了警惕。当逛到何某某家时,宋朝芬见何家无人,便溜了进去,将何某某放在卧室里床上手提包里的现金500元偷走。 同月19日上午8时,宋朝芬以同样的手段,溜进该村张某某家,将张某某放在卧室柜子上手提包里的现金700元盗走。宋朝芬逃离现场后,被张某某发现,急忙开起电瓶车追赶。追到江彰大道时,张某某发现宋朝芬正在上一辆出租车,急呼:“等一下,不要开车,她是个女贼!”的哥闻声,就没开车。宋朝芬束手就擒,只好把偷来的700元钱还给了张某某,同时,张某某向警方报了案。 江油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宋朝芬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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