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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吴法院“四集中”评查2014年度案件
发布时间:2015-01-16 16:41:35


    本网讯(张新通)  日前,黑龙江省孙吴法院采取“四集中”方式,由全体审判员、执行员互相评查2014年度案件,即集中时间,集中地点,集中人员,集中卷宗。

    该院高度重视此次案件互查,院长吴限将全体评查人员分成7组,同时要求评查人员端正思想,正确认识,互相评查是互相纠“错”、互相学习、互相促进、互相提高的过程,不走过场,不敷衍了事,评查人要在《案件质量评查表》上签名确认,对评查结果负责。

    该院全体审判人员从立案审查、实体处理、证据认定、适用法律、案件程序、案件执行、裁判文书、卷宗装订、判后答疑等方面着手评查,边看卷、边纠“错”、边交流、边讨论,切实做到了认真互相评查,互相学习。每个评查组平均查案件100余件,共评查民事案件578件,执行案件180件。收到了面对面评,面对面改,面对面学,面对面提高的实效。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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