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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教会我的事
作者:杨民磊 林昱钢   发布时间:2014-12-18 09:28:28


    到法院工作快三年光景了,几乎都是守候在立案庭负责民商事案件的立案工作,日复一日,年复一年,同事们还为此戏谑我为“留守法官”。12月的一天,让我有了难得透气的机会,受县妇联的邀请,我要以妇女儿童维权岗成员的身份,抽空为村里的妇女朋友们讲讲课。

    和人生中的很多第一次不同,接到这个任务时,我一度惊讶自己并没有表现出焦虑和不安,我想,只要尽可能用最平实的语言,把最基本的维权方法教授给她们,就算达成我的使命,哪怕是简单的聊聊天都好,至于她们想不想来参加、能不能听得进去,我完全没有把握。

    事实上,我“失算”了。

    12月2日,冒着蒙蒙细雨,我们驱车一个半小时来到华兰镇叫宝村。刚到村头,热心周到的妇女主任黄大姐就把我们迎进了讲课地点——村公所里的一间办公室,约莫二十平米,虽不大,却满满当当摆放着二十多张椅子,墙上端正挂着横幅:妇女维权知识讲座。但对于眼前这一切,黄大姐显然并不满意,“我们村还有很多女同志,只可惜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地儿了,所以今天来的都是我们村的技术能人。”她甚至有点心有不甘。

    离讲座开始还有十几分钟,四五位妇女走了进来,她们大概是看到我穿着正装、打着领带,还带着一个别致的小徽章,一脸满是好奇。

   “姑娘,这是搞什么活动呀?”其中一位四十多岁的大姐笑着问道。

   “大姐,我是上思法院的法官,今天来这里就是想跟大家聊聊妇女都有哪些权利,怎么用法来保护自己。”

   “权利?我们平时就在家种种地、做做饭、带带孩子,还能有什么权利?而且我们本本分分做人,别人也不会平白无故欺负咱们,有什么需要保护的啊”大姐接着问。

    听她这么一问,我想我今天可是来对了。“大姐,您先别急,等下您坐下来慢慢听我讲就什么都知道了,保准您会有收获的。”

    “这感情好啊,我也叫街坊邻居来听听。”大姐顿时来了兴致。我这也才意识到这个“小教室”是否能继续坐得下人。

    果不其然,本来计划只能坐二十多人的教室竟然涌进了三十多人,实在挤不进来的,索性从家里搬来小凳子,坐在过道上,我感到受宠若惊起来,我的第一节课也就这样开始了。

    因为面对的是农村群众,怕她们听得云里雾里,我几乎全部放弃了之前做好的纯理论讲义,整台讲座虽然只有一个半小时,我却不得不动用十几个真实案例来说明《妇女权益保障法》的立法目的、基本内容以及现实适用,用身边事讲身边法,这也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可能是正听得有味,一位大姐还把怀里哭闹不停的孩子领回家后,又回到座位继续听讲座。

    临近结尾,我引用了这样一个案例:一位即将为人父的男子,通过胎儿性别鉴定得知妻子怀的是女孩后,不顾妻子的哀求,立即采取终止妊娠,不但使一个鲜活的生命就此终结,还致使妻子身心造成了巨大伤害。“乍一看这只是件家事,但我想问问大家,仅仅因为是女性,却连出生的权利都被剥夺了,那么最起码的男女平等从何谈起?”

    话音刚落,台下响起了热烈的掌声。或许是不经意间触及了内心深处,或许只是被风沙刺激了双眼,我看到一位大姐偷偷在角落里抹起了眼泪。

    讲座结束后,我不仅给参加讲座的妇女们每人发了一本《婚姻大事无小事》普法画册,还给她们发了法官便民联系卡,我指着上面的联系方式,告诉她们不管在生活生产中遇到什么法律问题,都可以第一时间联系法官。“有什么困难千万不要嫌麻烦,马上给我们打电话,法院就是给群众做主的,你们心疼我们,就是委屈自己。”怕她们不好意思,我再三提醒她们。

    回程的路上,我想了很多。我们是司法工作从业者,每天都在跟各种法律法规打照面,每天都在跟不同原告被告打交道,法律对于我们来说实在稀松平常,我们可以轻轻松松解释什么是法律不溯及既往,也可以洋洋洒洒说出《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但对很多群众来说,法律依然离他们很遥远,他们甚至仍然停留在“莫犯法,犯法必被抓”的“被动”守法观念,如果法律只是用来惧怕的,那怎么敢用法律保护自己?所以,普法工作必然有其持续存在的意义,而更重要的是,普法工作是要走进群众心里,而不是光讲在自己嘴上。

    在依法治国的道路上,我们这些“布道者”依然任重道远。

   (作者单位:广西防城港市上思县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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