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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练涉嫌以练车为名强行与妙龄女“车震”被诉
发布时间:2014-12-17 14:00:40


    本网讯(王婧)  一男子以聊天、练车为名,将妙龄女子约出来后,违背女子意愿,强行亲吻,并在汽车后排座位强行与该女子发生了“车震”。目前,该男子因涉嫌强奸罪已被江西省靖安县公安局刑事拘留。

    2014年10月26日晚,被告人龚良以聊天、练车为由将被害人舒某约出。当日23时许,龚良驾驶一辆白色雪铁龙小轿车带舒某至靖安县中部梦幻城门口东侧空地处休息,开始两人在车内聊天,聊了一会,舒某坐在副驾驶室发信息,龚良就把手机抢过来坐到后排座上看舒某的信息,舒某也坐到后排座来抢回手机,龚良趁舒某伸手抢手机时抱住她亲,被舒某躲开。然后龚良用一只手抱住舒某身体,另一只手将舒某的脸扭过来亲,并将舒某压倒在车后排座位上摸舒某,舒某双手护胸阻止龚良,龚良趁舒某不注意时将舒某的外裤脱下,后继续脱舒某的内裤,舒某紧紧抓住内裤,并用手推开龚良,龚良花了几分钟将舒某的内裤脱掉,然后龚良不顾舒某的反对,把舒某压倒在小汽车后排座位处,强行与舒某发生了性关系。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龚良以暴力手段,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应当以强奸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当中。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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