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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筹毒资设赌局抽头渔利 男子被判刑一年
发布时间:2014-12-16 10:48:48
本网讯(梁伟 王寒冰) 为筹毒资开设赌局,一男子被当场抓获。2014年12月15日,河南省焦作市中站区法院审结了这起赌博案件,被告人魏学进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 因无钱购买毒品,2014年4月19日至23日,魏学进为筹毒资,在焦作市北朱村矿厂院内组织多名参赌人员,以推牌九形式聚众赌博4次,采取抽头提钱,平均每次纠结参赌人员20余人。除去日常开销,魏学进四次共抽头渔利37000元。2014年4月24日22时许,魏学进又纠结参赌人员在北朱村矿厂院内推牌九赌博时,被群众举报,公安部门接群众举报后赶到现场,当场查获了参赌人员十六人,缴获桌面赌资20300元,抽头钱款2900元,赌博工具牌九牌十副,魏学进被当场抓获。2014年4月25日,公安部门对参赌人员进行了治安处罚。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魏学进以营利为目的,提供场地,聚众赌博,其行为已构成赌博罪。魏学进在判处有期徒刑执行刑罚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但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主动缴纳罚金,积极退缴非法所得,可酌情从轻处罚。 依照《中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第一款、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三百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中站区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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