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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设麻将馆供他人赌博抽头渔利 老板领刑
发布时间:2014-12-11 14:09:20


    本网讯(李进 黄晴)  麻将是百姓日常闲暇的娱乐活动,但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抽头渔利这种行为却超出了娱乐休闲的范围,构成了犯罪。2014年12月3日,江西省贵溪市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开设赌场抽头渔利的案件。

    2014年2月初,邓飞和江峰合伙开设了一家麻将馆,供不特定的人参与赌博,赌博方式是打8000元一索(每索20个子,即每个子400元)的贵溪“卡单”麻将,每索邓飞、江峰二人收取400元。开设期间,麻将馆的“生意红火”。4月12日,公安机关查获该麻将馆,当场缴获抽头渔利款35600元,赌资35650元;查获赌场案发当日及前三日的账本,根据账本计算,四日共渔利82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邓飞以营利为目的,伙同他人开设赌场,抽头渔利82800元,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鉴于其认罪态度较好,并主动缴纳罚金,可酌情从轻处罚并使用缓刑。最终,邓飞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法官提醒:麻将只是休闲怡情的娱乐活动,切勿让麻将变成自己的收入来源,赚钱工具。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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