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伐木工心怀侥幸超许可多伐树被判刑并处罚金
发布时间:2014-12-12 09:49:55
本网讯(兰珊) 无证伐木数量较大要受法律处罚,这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但一伐木工办理林木采伐证后,受利益驱动而心怀侥幸,超许可多伐树木30余立方米,结果受到了刑事处罚,不仅取得了“前科”履历,还搭进去1万元的罚金,真可谓得不偿失。近日,山东省临沭县人民法院审结该案,一审以滥伐林木罪,判处伐木工刘恒信拘役6个月缓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已缴纳)。 公诉机关指控,1967年5月出生的刘恒信系江苏省东海县某村农民,小学文化。今年4月21日,刘恒信应相邻的临沭县曹庄镇某村卖树村民之邀,到该村村头伐树,超出采伐证范围滥伐杨树172棵,蓄积30.61立方米。7月19日,经相关单位查证举报,临沭警方将刘恒信抓获归案,后被取保候审。 今年11月25日,检察机关将本案向法院提起公诉。 上述事实,被告人在庭审过程中亦无异议。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恒信违反法律规定,滥伐林木,数量较大,其行为妨害了社会管理秩序,触犯刑律,构成滥伐林木罪。刘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坦白,可以从轻处罚;积极交纳罚金,可以酌情从轻处罚。综合上述量刑事实,考虑到被告人认罪较好、积极缴纳罚金等情形,法院决定对其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最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五条第二款、第六十七条第三款、第七十二条、第七十三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之规定,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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