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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武法院成功调解建房纠纷案挽回昔日邻里情
发布时间:2014-12-04 16:02:47
本网讯(杨霞) 近日,四川省平武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陶某某诉同村刘某某等两人农村建房施工合同纠纷案。由于案情复杂,矛盾激化,当事人系邻里关系,低头不见抬头见,经法官不懈努力终将该案以15万元成功调解。 2013年12月18日,平武法院受理陶某某诉同村刘某某21余万元农房案后,法官多次到当事人家中进行实地取证,并客观分析了相关建房合同和协议,深入查找矛盾根源,力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被告因怀疑房屋建筑质量有问题,拒不付清余款。原告则先后两次申请鉴定,由于被告刘某无任何建房资格,加之房屋为自建房,没有有效的施工图及标准,故未能进行鉴定。原告则在诉前便申请财产保全,冻结其被告银行可用资金。双方情绪激动,剑拔弩张,一度和睦的邻里关系日益紧张。 为查明事实真相,彻底解决矛盾纠纷,法官多次组织调解、开庭,数次走访证人,组织双方调解,耐心向当事人释法说理,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以法制人,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邻里握手言和,重拾友好。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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