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争执中误伤劝架者致重伤 伤人者自首获轻判
发布时间:2014-12-01 13:24:25
本网讯(黄飞 杨军梅) 本想做个“和事佬”为打牌发生肢体冲突的朋友拖架,岂料朋友拳头“不长眼”将其眼睛打瞎。近日,江西省南昌市东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作出判决,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判处被告人章宏有期徒刑八个月。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1月1日上午6时许,被告人章宏在朋友家中与王鹏等人打牌,因出错牌问题,被告人章宏与王鹏发生口角,进而发生肢体冲突,在卧室玩电脑的被害人韩某等人听到遂上前劝架,在此期间被告人章宏用戴有铁环状指套的拳头意欲击打王鹏面部,却误打中劝架的被害人韩某左眼。经鉴定,被害人韩某左眼部被打击致前房积血,左眼视力无光感,眼球萎缩,损伤程度构成重伤二级。 2014年6月18日,被告人章宏因吸毒被送至南昌市第一隔离戒毒所强制隔离戒毒,入所后被告人章宏主动向戒毒所民警交代上述犯罪事实。案发后,被害人韩某出具谅解书,对被告人章宏表示谅解。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章宏应当预见其行为可能伤害他人,因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过失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鉴于被告人章宏主动向执行机关如实交代尚未被掌握的犯罪行为,具有自首情节,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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