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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挡道起纠纷 男子砸车重伤他人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4-11-13 15:59:29
本网讯(江显蕴 杨继伟) 俗话说,“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生活中难免会碰到磕磕碰碰的事情,你会选择怎么处理?是坚持“吃亏是福”的道理,还是用拳头解决问题?近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对被告人江武故意伤害一案进行一审宣判,判处被告人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月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江武因俞某的出租车挡住其父亲的蔬菜运输车之事发生争吵,后江武用瓦块砸坏俞某的出租车,然后用断钢板将俞某后脑及左脸砍伤。经上饶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被害人俞某的人体损伤程度综合评定为重伤二级。2014年6月27日,被告人江武家属与被害人俞某达成和解,被告人家属代为赔偿了27万元人民币给被害人,被害人于同日出具了谅解书。 法院认为,被告人江武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重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被告人具有坦白情节,且双方就赔偿达成和解,被害人对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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