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母亲去世女儿为争遗产与外祖父母对簿公堂
发布时间:2014-11-24 16:08:16


    本网讯(谢红钊)  女子难产死亡留下存款,却意外引起了亲生女儿和父母之间的“战争”,外祖孙为争遗产对簿公堂。近日,广西桂平市人民法院木乐法庭庭前调解了这起法定继承纠纷案件。

    女子李兰在生育陶某某时不幸难产死亡,遗留下婚前财产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的存折一本。李兰死亡后其女儿陶某某和其父母李辉、杨珍系该笔遗产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遗产分割上双方意见不一致发生了纠纷,外孙女陶某某遂起诉外祖父母李辉、杨珍要求继承其母亲李兰的遗产。

    法院立案受理后,考虑到原、被告之间的特殊亲属关系,承办法官组织双方庭前调解,两被告李辉、杨珍及原告陶某某的法定代理人即其父亲陶某到庭参加调解。因痛失亲人,双方当事人情绪非常激动,特别是两被告,因白发人送黑发人都感到异常悲痛。调解过程中,法官首先安抚双方当事人,让其缓解丧失亲人的痛苦情绪,并劝导原告要理解两被告老年丧女的悲痛心情。同时,法官还耐心做两被告的调解工作,希望两被告理解原告年龄尚小,陶某抚养原告需要费用的难处,双方互作让步和理解。

    在法官的情理劝导下,两被告表示自愿放弃对李兰遗产的分割,全部由原告陶某某继承,由陶某某的法定代理人陶某负责领取作为陶某某的抚养费。陶某当庭表示感谢两被告的谅解,今后一定好好抚养原告长大成人,并且教育陶某某要感念外祖父母的恩情,以后好好孝顺外祖父母。

    至此,这一起外孙女与外祖父母为争夺遗产而对簿公堂的法定继承案件,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两被告自愿放弃对遗产的分割,遗产由原告继承并由原告的法定代理人负责领取。



责任编辑: 吕东

分享到:分享数: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4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