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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盗窃难逃走 窃贼爬阳台被抓领刑受罚
发布时间:2014-11-21 16:04:55


    本网讯(黄远庆 李慧)  一男子贼心四起,带着工具入室盗窃被失主发现,为了摆脱抓捕,而不顾自己安全从4楼阳台爬到3楼。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依法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谢强犯盗窃罪,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经审理查明: 2014年3月19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谢强携带液压钳等工具来到宜春职业技术学院教工宿舍区伺机盗窃,见其中一栋4楼一住户门已锁无人在家,便用液压钳将房门挂锁剪断,入内反锁房门后开始翻找钱物。期间,失主回家发现家中进贼,遂电话告知学校保卫处并报警,同时将房门关紧防止被告人谢强外逃。被告人谢强知道被发现无法从房门处脱身后,遂从阳台爬至301室卫生间。后被赶到的民警与学校保卫处人员抓获归案。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谢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因其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其行为构成盗窃罪未遂,且其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重新犯罪,根据其犯罪情节,可在有期徒刑以下处以刑罚,故不以累犯论,但可从重处罚,同时基于被告人谢强能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故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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