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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峰法院重拳出击 失信“老赖”寸步难行
发布时间:2014-11-19 17:24:25


图为当地法院在磨滩路将一名被执行人带回。

    本网讯(玉阳 贺卫华)  社会上一些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判决,这不仅是一种失信的"老赖"行为,有违社会准则,更是一种违法乃至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予以严厉制裁和惩戒。11月份以来,广西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根据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部署,开展“强制执行行动”专项活动,打击“老赖”嚣张的气焰。

    11月18日早上六点半,鱼峰法院主动邀请中新社、广西法治日报等多家媒体记者参与该院集中强制执行行动,在鱼峰法院执行庭庭长贺卫华的指挥部署下,该院执行干警在法警大队配合下,全体出动,分为五组,奔赴被执行人所在地。此次执行行动共对2名被执行人采取拘留措施。鱼峰法院对有规避执行、消极执行行为的被执行人,积极运用各种强制执行措施,促进“老赖”及时履行义务,以便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依法对被执行人进行拘留。谢某没有想到,拖欠银行三十万元,会把自己送进了看守所。面对执行法官,他感慨:“这都是不懂法造成的。以前觉得欠钱不是多大的事,更没想到法院能这样这么快就找上门来。”在11月18日早晨的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干警在柳州市磨滩路谢某的家中,将其带回法院,经问话谈话了解情况后,鱼峰法院最终对其采取拘留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开展打击拒执犯罪专项行动的通知》,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拖延执行、规避执行、抗拒执行等突出问题长期保持高压态势。到目前为止,鱼峰法院已对21 名被执行人实施司法拘留,有效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及时实现。

    曝光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破解执行难的过程中,既要讲法律,也要讲策略。鱼峰法院在立足自身认真开展好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的同时,还将一批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法院滚动屏和新闻媒体媒体上予以曝光,截止目前,已将153名被执行人列入最高法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让失信被执行人无法隐身。11月6日,一家山东的被执行人企业,因在银行贷不了款,主动联系承办法官,履行了义务。实现了强制执行法律效果和社会宣传效果的有机统一。

    对失信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措施。除对失信被执行人依法曝光外,鱼峰法院充分利用鱼峰区执行指挥中心平台,与公安、工商、金融等部门实现信息资源共享,对存在失信行为的“老赖”在乘坐飞机、高铁、旅游、市场准入、招投标、承揽工程等方面进行限制,建立起严重失信被执行人黑名单,截止目前该院已对153名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4人,罚款40万元。

    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执行人。坚持标本兼治的方针,一方面从源头入手,在执行生效判决的过程中以说服教育的方式纠正当事人的错误价值观;另一方面,如果当事人仍然拒不履行,便果断采取强制措施。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已将1名规避法律、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被执行人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充分保障了胜诉方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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