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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鼎法院设生态环境审判庭践行“绿色司法”
发布时间:2014-11-13 11:28:33
本网讯(陈君) 青山绿水是大自然赋予人类的宝藏,为了守护好这份宝藏,福建省福鼎市人民法院重视林业审判,专设生态环境审判庭,创新审判机制,高效化解矛盾,还绿色于百姓。 福鼎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践行“绿色司法”,以强力的举措助力生态环境审判,以法治的力量守护家乡的山水。它用“生态保护临时禁令”制度及时制止正在进行的环境侵权行为,只要侵权事实明确,受害人有证据证明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它用生态案件恢复性司法机制引导当事人进行补植复绿并将其补植复绿程度纳入量刑考量范围以抚慰受伤的青山绿水,帮助其恢复原有的容颜;它用生态环境联动化解机制联合公安、检察、林业、环保等部门的力量,壮大守护生态环境力量,将涉案企业、人员名单列入信息库,搭建生态案件的信息共享平台,让环境侵害者明利害,守法护山林。 1-10月份,生态环境审判庭共审结各类案件16件20人,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以上4人,重刑率20%,目前共发出“生态保护临时禁令”5次,与公安、林业、海洋、环保等部门召开联席会7次,现已督促复绿补种林木案件15件2186亩。 责任编辑:
李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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