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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宿法院重拳出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行为
发布时间:2014-11-12 11:58:29
本网讯(李勇胜) 为了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的到有效保障,维护人民法院裁判的公信力,强化社会诚信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根据“两高一部”《关于集中打击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专项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院党组高度重视该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前期开展的涉及民生执行工作案件,积极安排部署开展此次活动,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坚决“出重拳”予以打击。
“我们认识到了自己抗拒法院执行工作的错误,请求法官对我们从轻处罚。”这是近日,在法庭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刘某等四人在最后陈述中说的一段话,并留下了悔恨的泪水。对该起以暴力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案件,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一审分别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及寻衅滋事罪判决被告人刘某等四人2年6个月至6个月不等的的有期徒刑。
2012年12月6日17时许,刘某纠集潘某等4人,趁阿克苏市人民法院执行庭法官执行胥某平与刘某之间的民事判决时,采取暴力手段殴打执行法官及胥某文等3人人,造成二人受伤,后又将准备执行的刘某抵押于胥某平处的长城牌越野车抢走。被告人刘某无视法院生效判决的权威性,有能力执行而不执行并指使他人暴力抢走法院执行标的物,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告人潘某等3人无故殴打他人,破坏社会公共秩序,三人的行为均构成寻衅滋事罪。被温宿县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今年1月份至10月月份以来,温宿县人民法院执行庭在执行过程中,对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被执行人依法适用司法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有效地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弘扬了社会正能量。 责任编辑:
李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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