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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犯人通风报信助逃避处罚 看守所民警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11 10:28:58
本网讯(于勇) 身为看守所民警,居然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结果构成犯罪。11月10日,河南省登封市法院以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判处被告人李海标拘役三个月。 2013年6月至8月,李海标在担任登封市看守所民警期间,因难以抵制铁窗外的“人情风”,于是就利用自己巡视监控工作的便利条件,违规帮助该所在押人员张某和妻子李某相互传递信件。同时,李海标还利用其所配发的警务通手机,查找到张某敲诈勒索案被害人的照片及个人信息,准确提供给张某之妻李某(另案处理),帮助张某伪造证据,意欲使张某逃避法律追究。同年12月,经人举报,李海标落入法网。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海标作为有查禁犯罪活动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便利,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其行为已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但鉴于其归案后自愿认罪,可以从轻处罚,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李海标有着稳定的收入、较高的社会地位和幸福的家庭,但因抵制不了“人情”而罔顾法纪,为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最终丢公职、失自由,不仅损害了国家利益,也给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害,足以让人警醒。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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