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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酒男子殴打民警妨害公务被判刑8个月
发布时间:2014-09-12 13:51:12


    本网讯(王娟 杨亚琼)  9月11日上午,江苏省徐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妨害公务案进行了公开审判,法庭以妨害公务罪判处被告人武某有期徒刑8个月。宣判后,武某表示不上诉。

    今年5月4日,徐州环城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市惠工东村某民房内有人打架;派出所魏警官带人迅速赶到现场,要求涉嫌殴打他人的武某至派出所协助调查,武不但不配合警察的工作,还对魏警官进行辱骂和殴打,将魏警官左前臂咬伤。经法医鉴定,魏警官左前臂的伤情构成为轻微伤。

    庭审中,武某对自己以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事实供认不讳,武某表示当天中午自己喝了一些酒,酒后失控、情绪冲动,由于不懂法,对自己的行为造成妨害公务的后果认识不足,还给魏警官造成了伤害,他向魏警官表示道歉,并请求得到原谅,庭审中魏某流下了悔恨的眼泪。魏警官于开庭前向法庭提交了对魏某的谅解书。

    法庭经审理认为,武某被收押后,认罪态度较好,并对其他受害人进行了经济补偿,决定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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