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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一盗窃团伙买通门卫盗煤909吨 9人领刑
发布时间:2014-11-07 16:43:09


    本网讯(汪次安 吴志明)  11月7日,笔者从广东省韶关市曲江区法院获悉,该区一盗窃团伙买通韶关钢铁厂门卫,开重型大货车、铲车,盗窃该厂喷煤909.09吨、输送带4捆、生铁块68.96吨,涉案金额1054184元。日前,该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温运晴等9名被告人13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曲江区法院经审理查明,2013年11月20日至12月28日间,被告人温运晴、罗宏发、林海辉、邓小华、徐国群、周洋行、邱俊杰以及在逃人员陈某灿、曹某东伙同重型大货车司机被告人郑建明、周小井以及铲车司机被告人林海辉,买通韶关钢铁厂当班门卫放行,先后9次进入该厂,盗得喷煤909.09吨、聚酯高耐磨输送带4捆,生铁块68.96吨。经鉴定,涉案总价值1054184元。

    被告人温运晴、郑建明、周小井分别于2014年1月13日、2014年3月27日、2013年12月30日到公安机关投案,郑建明、周小井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温运晴未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周小井到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邓小华;罗宏发于2014年1月10日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同案人林海辉。

    曲江区法院认为,被告人温运晴、罗宏发、林海辉、郑建明、周小井、邓小华、徐国群、周洋行、邱俊杰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公私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温运晴、罗宏发、林海辉、郑建明、周小井涉案数额特别巨大,邓小华、徐国群、周洋行、邱俊杰涉案数额巨大。据此,该院视9名被告人的犯罪性质、情节、作用、认罪态度及社会危害程度,依法分别判处13年6个月至1年3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分别并处罚金3万5千元至5千元不等,作案工具及退还赃款没收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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