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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鼓法院多措并举加大林业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发布时间:2014-11-06 11:05:51
本网讯(谌嵘嵘 王宇琪) “红豆杉碰不得,弄不好就要坐牢的。”日前,江西省铜鼓县人民法院在温泉镇义田村巡回宣判了一起非法采伐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现场有近百名群众旁听了宣判,达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今年以来,该院采取多项措施加大林业资源司法保护力度。 规范法官自由裁量权,加大刑事打击力度。该院完善了《关于对破坏森林资源案件的量刑实施细则(试行)》,对涉林刑事案件量刑的操作进行规范,同时判处相应罚金并没收作案工具及违法所得,让毁林犯罪分子在接受法律制裁的同时经济上也得不到便宜。 加强诉前调解,化解涉林民事纠纷。在全县所有乡镇(场)成立了纠纷诉前调解室,在部分涉林纠纷较多的村组设立纠纷诉前调解点。由乡镇(场)、村组干部先行调解林业承包、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转让等纠纷。 对于涉及山林权属纠纷的行政案件,加强协调。该院主动向地方党委、人大汇报,并与基层政府协调,制定好最佳方案后,邀请村组干部及当地有威望、有群众工作经验的人士出面参与协调。同时,该院坚持做到,对每件山林权属争议纠纷,承办法官都要到争议山林走一遍,做到审理案件心中有数,杜绝“纸上谈兵”。 建立长效机制,保护森林资源。加大巡回审理力度,承办法官对涉林典型案件均到纠纷现场或者当地村组开庭,教育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自觉维护生态环境,保护林业资源。同时,定期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进行专题报道,扩大宣传范围,做到打击与防范相结合,审判与宣传并举。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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