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陆良法院“夜访法庭”服务群众“零距离”
发布时间:2014-11-05 14:09:12
“夜访法庭”现场。 本网讯(区鸿雁 魏文杰) “夜访法庭”解决了老百姓农忙季节诉讼难题,实现了诉讼服务群众“零距离”。10月23日,云南省陆良县人民法院在辖区芳华镇戚家山村成功化解一起夫妻矛盾后,受到旁听群众的一致好评。 原告陈某与被告李某是夫妻关系。前不久,因为秋收大忙及家务琐事,一向和睦的两人闹起矛盾,陈某直接走进陆良县人民法院板桥法庭,一纸诉状要求解除与被告的婚姻。接到案件后,承办法官当即打电话联系当事人,详细了解了两人的家庭矛盾。据了解,双方最近虽然时有吵闹,但夫妻感情并未彻底破裂,仍有和好可能,但不及时化解,矛盾可能进一步升级。于是,承办法官决定利用休息时间,直接到当事人家中开 “夜访法庭”,帮助双方化解矛盾。 法庭上,原、被告互不让步,唇枪舌剑,火药味甚浓。原告认为被告常年在外打工,对家庭及孩子不管不顾,特别是最近原告生病,被告仍然不管不问,还经常与原告吵闹,深深地伤害了原告的心,因此原告坚决要求离婚。而被告认为自己也十分委屈,为了养家糊口,一个人常年在外打工同样不易。 查明案件事实后,承办法官分别站在不同的角度给原、被告做工作。经过近两小时的调解之后,隔在原、被告之间那层坚冰终于彻底融化。 据了解,该院的 “夜访法庭”采取先“访”再“审”方式,即法官到了案发地,不急于开庭,而是先与双方当事人及亲属“唠家常”,在全面了解纠纷产生的原因的基础上,再组织庭审,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由于庭前的充分交流,法官较易与当事人沟通,调解成功率比较高。一般在庭审后,法庭还设置一个被称为“大家说案”的互动环节,由旁听人员(包括近亲属、基层组织、有威望的长者等)就案情发表各自的看法,从侧面继续做好当事人双方的说服教育和开展法制宣传工作。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