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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法院:圆桌审判重感化 失足少年表忏悔
发布时间:2014-11-06 16:50:00
图为圆桌庭审现场 本网讯(龚彦丹 林昱钢) “我已经知道错了,我对自己犯下的错误深感后悔,以后一定改正。在服刑期间我会好好改造,出来后好好做人,不再让父母失望。”11月4日下午,广西上思县人民法院圆桌法庭开庭审理一起未成年犯罪案件,失足少年小文在接受了法庭教育之后,当庭表达了自己的悔改之意。 小文今年刚满14周岁,小学毕业后便赋闲在家,由于父母常年在外务工对其缺少监管,很快就结交了社会上的一些不良少年,后因贩卖毒品罪被上思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考虑到小文属于未成年人,仍然具有较强的可塑性,且是初次犯罪,为了减轻其恐惧和抵触的心理,更好的认罪悔过,重新回归人生正途,主办法官决定以圆桌审判的方式对其进行审理。 庭审中,除了常规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环节,法官还针对未成年犯的心理特点,增设了法庭教育环节,目的是通过人性感化,使其认识到自己行为的错误,端正思想,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小文,你现在正处于叛逆期,没有接受教育,心智不够成熟,禁不住社会上的各种诱惑误入歧途,希望你能以此为教训……”,“小文,你的行为已经触犯国家的法律,触犯了国家的法律肯定会受到处罚,希望你在看守所里好好改造,出来以后不管读不读书,都不要做违法犯罪的事,要做对社会有用的人。”……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及审判长先后对小文进行教育感化,使得整个庭审看起来更像是一次圆桌家庭教育座谈会,这也让小文在悔过的同时,感受到了久违的温暖。 责任编辑:
李冬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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