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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访者伪造公文逼当地政府解决个人诉求被重判
发布时间:2014-11-04 13:59:11


    本网讯(甘业霞)  一男子为达到个人以访获利的目的,竟伪造了新疆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的两封公函,转交给当地党委书记并得到一位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近日,新疆温宿县人民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公文罪,判处克苏市一居民董建民有期徒刑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董建民在北京就自己的劳务纠纷上访期间,被工作人员接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驻地,其趁无人之际从驻京信访工作组值班室偷拿了两份盖有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公章的空白接领通知书存根,后董建民被相关部门工作人员接回到阿克苏。2013年11月间,董建民将其偷拿回来的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空白接领通知书上的公章裁剪下来并自拟内容,通过阿克苏市一家打字复印店,以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的名义伪造了一份呈送温宿县县委书记的《关于认真立即妥善解决好董建民劳务纠纷诉求的函》的虚假公文,2014年1月,董建民将该虚假公文通过温宿县县委工作人员转交给了温宿县县委书记并得到县委主要领导的批示。

    2014年5月,董建民再次使用相同方法以自治区驻京信访工作组的名义伪造了一份呈送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党委书记《关于认真立即妥善解决董建民劳务纠纷诉求的函》的虚假公文。2014年6月,董建民将该虚假公文交给了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党委书记。后被温宿县依希来木其乡党委书记识破公文有假,遂案发。

    温宿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董建民为达到个人以访获利的目的,伪造国家机关公文,严重扰乱相关国家机关的正常的工作和信访秩序,遂作出以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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