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和贵平 杜春晖) 在赌博时因怀疑被人合伙骗财,一男子竟将两人打伤,结果不仅被赔偿了11万元,还被判了有期徒刑。2014年11月3日,河南省焦作市解放区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梁晓明有期徒刑一年。
家住山阳区的梁晓明因曾做些生意,积攒了一些财富。但2012年以来他却喜欢上了赌博。2012年5月9日晚,梁晓明约朋友马某等人一起打牌赌博。因连续输了一万多元钱,梁晓明就怀疑马某与其他人串通合伙骗自己的钱。为了转换下手气,在5月10日凌晨1时许,梁晓明提出更换赌博地点,到焦作市青年路一茶社继续打牌赌博,并自己开车拉着一起赌博的人前往青年路茶社。快到达青年路茶社附近时,因他发现后面有一辆面包车一路上一直跟着自己,就怀疑坐在面包车上的江某开车跟踪自己。于是,为了“保护”自己,梁晓明遂打电话纠集他人前来帮忙打架,并用自己车内携带的砍刀将被害人江某的左臂砍伤。因怀疑马某在赌场上与人合伙骗自己的钱,梁晓明就伙同他人进入青年路茶社内对马某实施殴打。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江某、马某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案发后,被告人梁晓明赔偿被害人江某经济损失60000元,赔偿被害人马某经济损失50000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梁晓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公诉机关指控其犯罪罪名成立。被告人梁晓明致二人轻伤,且其中具有持管制刀具伤人情节,故对其可以酌情从重处罚;案发后,被告人梁晓明已赔偿二名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对其可以酌情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对其作出如上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