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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维修车遭拒 男子怒砸停车场6辆汽车领刑
发布时间:2014-09-22 10:10:30


    本网讯(王海波)  2014年9月1日,江西省南昌县人民法院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被告人胡锐有期徒刑六个月。

    2014年7月20日17时许,被告人胡锐来到位于南昌县的江西杰程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取之前在此维修的汽车,并要求先提车,维修费由保险公司之后给付,公司职员坚持要求先付款再提车,双方为此发生争吵。当晚8时许,被告人胡锐从维修车间捡起维修工具将停放在停车场内的6辆新车砸损。经估价,被砸6辆新车损失价值人民币10163元。

    案发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人胡锐赔偿了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5000元,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胡锐故意毁坏他人财物,致使他人财物损失价值人民币10163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案发后,被告人胡锐赔偿了被害方的经济损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谅解;庭审中,被告人胡锐认罪态度较好,具有酌情从轻处罚情节。为确保公民的财产权利不受侵犯,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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