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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旬老汉自制爆炸装置欲炸死情敌未遂获刑五年
发布时间:2014-09-19 14:22:09


    本网讯(钟宜华 李泽荣)  得知女朋友与邻舍同居,六旬老汉自制爆炸装置欲炸死情敌,却把自己炸成重伤。近日,江西省宜丰县人民法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熊胜梅有期徒刑五年。

    法院审理查明,现年60岁的被告人熊胜梅与被害人李某系邻居。因被告人熊胜梅的女朋友刘某与其分手,后刘某与李某共同生活,被告人便产生对李某的报复心理。

    2014年2月23日凌晨,被告人熊胜梅带着一小包爆竹硝和雷管来到李某家门口,将火药和雷管安装到李某放于门口的摩托车脚踏板上,想在李某发动摩托车时引发爆炸。由于在安装过程中操作不当,结果提前引发爆炸,造成李某家房屋受损,被告人熊胜梅在爆炸中被炸成重伤。

    法院认为,被告人熊胜梅欲通过爆炸方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进行实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属犯罪未遂,可比照既遂减轻处罚,遂做出上述一审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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