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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登妻子QQ发现其不忠伙同情妇杀死对方情夫
发布时间:2014-09-19 13:39:26
本网讯(汪次安) 本网今天从广东省韶关市中级法院获悉,从贵州来到广东仁化打工的90后小伙陶青贵,通过登陆妻子鲁某的QQ,发现妻子对其不忠后,指使与其在仁化同居的女友熊宗琼将其妻的新欢彭某约来仁化杀害。日前,韶关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陶青贵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被告人熊宗琼有期徒刑七年。 韶关中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陶青贵与鲁某相识后未经登记在当地以摆喜酒的方式结婚,平时以夫妻相称,并生育一对双胞胎。之后,陶青贵来到广东仁化打工,在此期间陶青贵通过登陆鲁某的QQ得知鲁某在家与被害人彭某有不正当男女关系而感到非常气愤。 2013年9月11日,陶青贵指使与其在仁化同居的女友被告人熊宗琼通过手机登陆鲁某的QQ,以鲁某的身份与彭某(此时在广东肇庆打工)聊天,声称自己来到广东仁化。在聊天过程中,彭某希望与鲁某继续保持不正当关系。陶青贵产生了要“教训”彭某的歹念,便指使熊宗琼以鲁某的身份约彭某到仁化来。 同月15日17时许,彭某如约来到仁化县董塘镇储蓄银行门口后,电话告知熊宗琼,熊宗琼借口说自己的单车坏了,要彭某沿着董塘大路往仁化县城方向去接她。陶青贵便携带一条铁水管,驾驶一辆摩托车搭乘熊宗琼在后尾随。当行至董塘中学路口时,熊宗琼因害怕便下车等待。陶青贵便独自驾车尾随。 21时许,彭某行至人烟稀少的高宅青石桥路段时,陶青贵上前用铁水管将彭某打倒在地,然后猛击彭某的头部致其不再挣扎后,接上熊宗琼一起逃离现场。次日,彭某的尸体被人发现并报警。 同年10月17日,熊宗琼因形迹可疑被公安机关带回调查,其便供述了全案犯罪事实,从而两被告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韶关中院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陶青贵、熊宗琼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并共同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且手段残忍、后果严重,依法应予严惩。鉴于被害人对引发本案有一定过错,依法可对两被告人从宽处罚。在共同犯罪中,陶青贵起主要作用,是主犯;熊宗琼起辅助作用,是从犯,且案发后在公安机关未掌握其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仅因形迹可疑而被带回调查,能主动交代全案犯罪事实,应当视为自首,依法可以对其予以减轻处罚。据此,该院依照《刑法》有关条款之规定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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