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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男疯狂作案专偷警察家财物一审获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4-09-19 08:32:53


    本网讯(刘万春 祖玉梅)  都说犯罪分子怕警察,可这名土家族的湖南籍男子,因吸毒需要毒资,不管三七二十一,竟找警察“下手”,专偷警察家的财物,最终锒铛入狱。近日,江西省宜春市袁州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盗窃案,被告人杨河萍因犯盗窃罪,被一审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13年7月7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杨河萍携带自制的塑料条,来到江西省宜春市公安局某警苑小区北面围墙外,翻墙进入该小区,采取用塑料条钩开防盗门锁的方式依次进入19栋被害人何某某、18栋被害人吴某某家、18栋被害人闵某某实施盗窃,盗得三星牌N719型手机一部、硬中华香烟一条和现金合计17000余元。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三星牌N719型手机价值人民币3519元,硬中华香烟一条价值人民币450元。

    2013年7月15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杨河萍采用同样方式来到警苑小区,进入5栋被害人邹某某家,盗得现金2000余元、联想U310-ith笔记本电脑一台、硬中华香烟一条;进入10栋被害人魏某某家和被害人张某某家,盗得现金合计人民币5000余元。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联想U310-ith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3999元,硬中华香烟一条价值人民币450元。

    2013年7月28日凌晨3时许,被告人杨河萍采用同样方式来到警苑小区,先后进入15栋被害人魏某家和被害人袁某家,盗得现金合计人民币2000余元。

    2013年8月初的一天凌晨3时许,被告人杨河萍采用同样方式来到警苑小区,进入17栋被害人陈某家,盗得白色苹果牌ipad2平板电脑一部;进入17栋另一被害人钟某某家,盗得现金2000余元;进入10栋被害人傅某家,盗得现金5000余元和三星牌盖世3手机一部。经宜春市袁州区物价局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鉴定意见为:三星盖世3手机价值人民币3839元,苹果牌ipad2平板电脑价值人民币2720元。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被告人杨河萍入室盗窃作案4次,盗窃11户,赃款、赃物共价值人民币47977元。

    赃款被被告人杨河萍用于购买毒品及日常开销。案发后,从被告人杨河萍处扣押三星牌N719型手机一部、三星盖世3手机一部、苹果牌ipad2平板电脑一部,发还给相应被害人。

    2014年3月1日,被告人杨河萍被宜春市公安局宜阳分局刑事拘留,同年4月4日被依法逮捕。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杨河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入户盗窃他人财物共计47977元,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盗窃罪。被告人杨河萍当庭自愿认罪,可酌情从轻处罚,适当减少刑罚量。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性质、情节和对社会的危害,一审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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