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建阳法院为失足少年定制“专属成长计划”
发布时间:2014-09-10 15:15:01
本网讯(苏国仲 陈丽辉) “我对人生已经失去了信心,从来没有想过人生的路可以这样走,”面对福建省建阳市人民法院法官的小志(化名)露出了久违的笑容。 11年前,小志父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9级伤残,不能干重活,让他这样的农民家庭一下子陷入了困境。父亲的脾气非常暴躁,在这样环境中长大的小志缺乏自信,又冲动易怒。2013年6月,他因锁事与同学发生争吵,用刀将同学扎伤。在看守所期间小志一言不发,庭审中小志亦是低头不语。主审的刘法官在了解了小志的成长经历和性格特点后及时安排了国家心理咨询师黄老师与他沟通,黄老师根据他的性格特点,打开了其尘封已久的心灵之门,建议他学一门紧缺人才的技术,引导他走上另一条人生道路。 据悉,建阳法院在涉少案件审判上,法院充分考虑对象的特殊性,更加强调失足少年的个性特点,有针对性的进行心理辅导及人生引导,营造人性化的审理气氛。 此外,该院督促法官不断更新法学知识,业外攻读心理学、教育学,积极吸收具有心理咨询师资格的为涉少案件专属人民陪审员,组建阳光志愿者服务队,重点遵循未成年人身心发展规律,增强教育感化针对性,引导失足少年自立自强,为他们定制专属成长计划。 责任编辑:
吕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