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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法庭有大作为
——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法院法庭工作侧记 作者:刘宇星 发布时间:2014-09-09 16:39:58
今年来,为进一步践行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人民法院多措并举、内外联动,本着“小法庭、大调解”的理念,始终坚持走重调解、促和谐的司法之路,积极创新工作方法,采取巡回办案、上门服务、以案说法、送法下乡等举措,将司法触角延伸到各个层面,切实以法庭为抓手和着力点,推动该院科学发展,促进辖区内社会的和谐稳定。 电话调解减轻讼累 “我不同意离婚,坚决不同意,要离也可以,她要补偿我的损失!”,原告龚某和被告彭某均为渝水区姚圩镇人,双方系再婚,婚前双方都有小孩,又是重组家庭,婚后一直未建立起真正的夫妻感情,经常为各自的小孩抚养问题发生争吵,后来双方实行AA制,各自独立,双方长期分居。因此原告龚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和被告离婚。 经调查,由于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矛盾较大,双方曾到深圳都市频道第一调解栏目请求节目组帮助调解,并现场录制了一期节目在该频道播出。经调解,双方和好,但夫妻感情并未真正的得到改观,故原告向法院请求判令和被告离婚。 开庭时因被告未到庭,承办法官庭后便立即打电话给被告了解详细情况,被告一时激动,还向法官发泄了自己的怨气。考虑到双方均在深圳,承办法官便采取电话方式联系,详细向被告释明了相关法律条文,给被告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后被告只要原告补偿三千元就同意离婚。原告也答应了被告。承办法官便向两位当事人邮寄了调解协议,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为了让诉讼服务更具人性化,渝水区人民法院三个法庭积极创新举措,通过长途电话调解、传真司法确认等有效手段,调解跨区域纠纷案件,实实在在地减轻了当事人诉累。 巡回审判教育一片 “听说今天刘奶奶告她女儿的案子在村委会开庭,去看看!”7月10日一大早,江西省新余市渝水区九龙乡塔前分场郑家山村的村民们纷纷赶到村委会会议室,他们要看看渝水区法院的法官怎么解决这个“结赖”的纠纷。 刘奶奶有四个女儿,没有儿子,老伴去世后,她一直和二女儿生活在一起。一开始,刘奶奶和二女儿相处的还行,可从去年开始,刘奶奶发现自己的养老钱老是被盗,刘奶奶就怀疑是她二女儿所为。为防止余钱再被盗,她就委托其他女儿存入了银行。此后,二女儿就开始不照顾她,还经常骂她。刘奶奶不堪忍受,就把二女儿诉至法院,要求二女儿履行赡养义务。 最终经过承办法官的调解,母女俩达成和解。庭审后,分管法庭工作的该院副院长范珍平还结合这个案例,从情理法理等角度,亲自给村民们上了一堂生动活泼的法制课,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法制宣传效果。 真情维护民工权益 邱某雇请同乡廖某与苏某到湖南做木工,完工后,邱某分别欠廖某6300元、苏某11000元劳务费。廖某与苏某多次向邱某追讨无果,便诉至法院。接手案件的下村法庭法官考虑到两位当事人急需用钱,便立即联系到了邱某,并传唤邱某到法庭,在表示充分理解邱某的难处后,也对邱某进行释法明理,两个同乡“上有老,下有小”,到湖南打工才勉强维系家庭开支,这点劳务费至今没有拿到,于情于理说不过去。最终邱某答应先付一部分钱,也得到了两位原告的同意。 近年来,该院三个法庭利用春节前后大量农民工返乡,劳务纠纷、追索工资、人身损害等纠纷集中出现的特点,通过采取口头起诉、就地办案,即时调解等有效措施,真情服务农民工,并组织法官到农民工聚集的车站、广场、街道等地方,并加大审判执行工作力度,及时依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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