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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种坚守如此美丽
——容县人民法院法庭办案点纪事 作者:梁玉婷 发布时间:2014-09-04 16:49:05
漫漫人生路,人们总是在存在中坚守,在坚守里存在。没有坚守也就无所谓存在。存在是有意义的,坚守也就是对意义的坚守。坚守了存在与意义就是坚守住了你的生命之所倚、之所托、之所靠。 当某一天,回首往事,你会蓦然发现坚守原来可以这样美丽。 ——题记 广西容县人民法院原有城区人民法庭、黎村人民法庭、杨梅人民法庭、县底人民法庭、松山人民法庭和附城人民法庭六个人民法庭。2000年,按照上级部署要求,容县法院报请撤销了杨梅人民法庭和松山人民法庭。但是,杨梅人民法庭和松山人民法庭撤销后,仍然在杨梅、松山法庭原址保留人员办公,对外冠以“容县人民法院黎村人民法庭杨梅办案点”和“容县人民法院县底人民法庭松山办案点”的名称,并按照原管辖的范围受理群众诉讼。这一坚持就是14年,是目前全区仅有的两个按照法庭设置开展工作的办案点。 “坚是一种挺拔,而守却是一种柔情。坚是紧执,坚执住生命所不愿放弃也不能放弃的。守则有一种思往古之悠情的情怀,则有一种古道热肠的衷情。” 杨梅办案点和松山办案点的存在,或多或少的尴尬。他们一切职能按照法庭设置,为群众提供一切人民法庭所能提供的服务,但是,办案点不是法庭建制,上级法院没有纳入规范化建设计划,所有其他法庭能得到的规范化建设项目和机构人员编制上,办案点均无法得到安排和解决。在法院系统中,他们是没有“户口”的。他们没有上级配备的办案车辆、办案硬件设施、办案经费、人员编制等等,他们的“当家”只叫“负责人”而不叫“庭长”。 没钱,没物,没编制,办公条件简陋,人员短缺,这样“名不正言不顺”的存在,理应早撤掉了。但是为什么仍坚持到现在? 杨梅办案点管辖杨梅镇、灵山镇以及六王镇的涉诉民事案件。杨梅办案点所在地杨梅镇,总人口5.8万人,距县城22公里。324国道和省道容信线、县道容县至灵山、黎村、杨村公路在此交汇,是容县南部的交通枢纽和地理、经济、文化、商贸中心。杨梅镇商贾云集,圩日有6.4万多人到此赶集,商贸辐射相邻乡镇30多万人。全镇旅居海外华侨就有4.5多万人,有容县“侨中侨”之称。 在杨梅办案点坚守了10多年的负责人张勇说:“随着经济的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群众维权意识的进一步增强,杨梅镇的涉诉案件不断增多,婚姻家庭、赡养、继承、侵权、宅基地、相邻权等民事纠纷,群众都习惯了来这里寻求帮助,如果撤销了办案点,辖区乡镇的群众要多跑很远的路去另外的法庭打官司或者到县城院本部打官司,增加群众的诉讼成本,群众对此有意见,我们也觉得不是很便民。” 在杨梅办案点附近居住的李大爷告诉记者,他每天都在屋前乘凉,每天都会看见有很多群众走进杨梅办案点,有的是骂骂咧咧走进去的,有的是闷不吭声走进去的,有的更是拉拉扯扯走进去的,但是他们走出来的时候都是一脸轻松的,有的笑着,有的紧握着对方的手,有的嘴上说着感谢,都是心满意足地离开的。” 一直以来,办案点处于撤也不能撤,不撤也没有更多资金投入,没有更好发展前景的状况。 容县法院院长谢钢说:“即便存在很多的困难,我们最终选择了坚守,理由有3个:一是有利于就近替人民群众排忧解难;二是有利于开展普法宣传,创建平安和谐家园;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这里的群众需要我们!” “生命诚然让人敬畏,生命的方式更需要维护。我感动于不折不扣的坚守,有的笨拙而顽强,有的执著而冷峻。我折服于一个个坚守生命方式的人。” 梁旺基,松山办案点负责人,全区法院优秀调解能手”、“全区优秀法官”,曾在杨梅办案点、执行庭、附城法庭、黎村法庭工作过,今年是他坚守在松山办案点的第6年。 松山办案点管辖松山镇、石头镇以及罗江镇的案件,共有5名干警。走进松山办案点,只见这里虽陈设简陋,年久失修,但明窗净几,国徽高悬,让人觉得庄严而肃穆。 家住容县松山镇大山口的老人姚某某,现已年过八旬,膝下有一子一女,女儿已远嫁外地,老伴在前两年去世,老人跟随儿子李某某生活。平日里儿媳徐某某因家庭琐事常与老人发生争吵,李某某以为家庭不和是母亲的缘故而迁怒于母亲,因此不愿赡养母亲。 老人多次找村干部和司法所干部出面做工作,均未成功。孤立无助的老人拄着拐杖来到松山办案点要求立案,欲与儿子对簿公堂。梁旺基通过与老人交谈,发现老人在立案问题上犹豫不定,考虑到本案毕竟是母子间的矛盾,当即表示去老人家一趟,希望能够在诉讼外化解矛盾。 在前往老人家的路上,梁旺基与该村村干部及司法所的干部取得联系,充分了解了老人的家庭情况及母子产生矛盾的具体原因。在老人的家里,梁旺基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向李某某讲法释理,教育疏导,耐心细致地做调解工作。经过一个多小时的不懈努力,李某某终于认识到不赡养老人不但违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而且违法,良心受到了谴责,当场向母亲道歉,并表示以后会善待老人,让老人安享晚年。站在一旁的儿媳徐某某也表示以后会多忍让婆婆,不会因家庭琐事再与老人起争执。一起赡养纠纷在诉讼外得到了很好的解决。 原告覃某慈、覃某炎和覃某强系同胞兄弟,被告黄某某和李某某是夫妻关系。原告与被告因林地权属问题长期存在矛盾。2009年春,兄弟三人在石头镇某村关村竹架塘祖辈遗留下来的两棵黑榄树下种植玉桂树,2013年被告以原告种植的玉桂树侵占自家的林地为由,对原告种植的玉桂树进行砍伐。后经该镇派出所和村委会等部门调解未果,原告诉至松山办案点,要求被告赔偿玉桂树经济损失9000元。 梁旺基多次前往现场勘查。考虑到双方当事人对立情绪很大且年事已高,从便民诉讼出发,决定把庭审移到该村村委会,同时邀请了解案情的司法所所长和村支书进行联合调解。经过大量的说服工作和法律宣传,被告黄某某、李某某当庭赔偿原告覃某慈、覃某炎、覃某强玉桂树经济损失1200元。 容县法院院长谢钢说:“在长期的群众工作中,松山办案点形成了自己的特色。一是注重诉前调解,将审判职能延伸,通过诉讼外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需求。二是注重巡回审判,法官走出法庭,把法庭搬到离群众最近地方,把矛盾解决在当地。三是注重联动调解,联合当地司法所、综治办、派出所等部门一起化解民事纠纷,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减少诉讼成本,促进辖区的和谐稳定。 “坚,坚持些什么?坚就是坚持你足下的土地。守,又守住些什么?守住你每一个平凡的日子和每一段不平凡的岁月。看守住了积累成叠的今天也就意味着你拥有了值得忆念的历史。” 14年的风风雨雨,即便这样,杨梅办案点和松山办案点也从“小米加步枪”的日子中迈着坚定的脚步走了过来。不少老法官仍坚守岗位,也有“新鲜血液”不断补充,携手经营他们共同的“家”---群众所熟悉的“便民庭”、“文明岗”,他们的存在,就是容县法院司法为民的一面旗帜,是走党的群众路线的生动写照。 坚守的身影是美丽的,它充满着温暖的力量,它处处散发着神秘与自然的气息。无论是深是潜,是大是小,是明亮还是黯淡,是伟大还是渺小……它永远是美丽的。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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