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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平,一端是责任一端是民心
——湖南省桃源县法院司法为民纪实 作者:余杰 发布时间:2014-08-28 13:24:54
近年来,湖南省桃源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着力完善司法惠民、利民措施,精心雕琢立案、审判、执行等服务细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用手拉手的承诺,为群众提供心贴心的司法服务,有效实现了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立案取景框——法院大门不难进 “杨大姐,这个案子我们帮你立了,此外立案了以后有些风险的问题还是要告知于你,让你晓得法律的相关规定,便于你自己考虑好维护自己的权益。” 2013年,桃源人杨大姐意外遭遇车祸受伤,导致行动不便,大量的医药费导致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但肇事方迟迟不肯进行赔偿。2014年6月,杨大姐无奈之下希望通过打官司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便来到县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法院立案庭李庭长热情接待了杨大姐,审查了杨大姐起诉,因杨大姐家庭贫困,李庭长又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其减免了部分诉讼费用。在顺利立案以后,还不忘对杨大姐进行“立案告知谈话”。 近年来,桃源法院大力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同时在院大门设置大型电子显示屏,为当事人提供法院概况、内设机构职能及联系电话、立案条件、诉讼费用标准、开庭公告等信息,让当事人明明白白立案,破除人们老印象中法院门难进的印象;加强诉讼引导,率先在全市法院推行“立案告知提示谈话”,做到“每案必谈”,提高人民群众法律意识,让当事人有合理的诉讼期待。此外,桃源法院在立案阶段加大了司法救助力度,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确保普通群众打得起官司。今年以来,该院为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缓交案件17件、金额9.4994万元。 流动审判席——公正之花遍地开 在茶庵铺镇政府大会议室,桃源法院桃花源法庭正在进行一场大型的巡回审判。该案被告周某的父亲在世时经营粮食生意,向当地农民赊购粮食和赊工修建房屋店面,打下不少借条,不料没到许诺还款日期,周某父亲染病去世,留下了不少未还债务,债权人有68名,众多债权人为了讨回自己的血汗钱,推选唐某作为主事人,到桃花源法庭起诉周某。 68名原告共同起诉在法庭尚属首次,虽然案件类型有民间借贷、劳务合同、买卖合同纠纷,但被告只有一人,桃花源法庭受理此案后,决定将本案合并审理。茶庵铺镇离法庭所在地桃花源镇相隔较远,为方便众多原告参与诉讼,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桃花源法庭庭长饶朝芬作了一个大胆的决定,经与茶庵铺政府联系并获得支持,该案将采取巡回审判的方式,将审判地点转移到茶庵铺镇政府。 庭审当天,大多数原告到庭参与了此次诉讼。被告周某也亲自到庭,并当庭允诺父债子还,只是因为父亲染病救治花了不少钱,现无力一次性偿还,恳请各位父老乡亲谅解。周某的允诺惹得大厅里一阵喧闹。饶庭长得知这一情况后,极力劝说在座的原告,希望大家相信周某的承诺。最终,大部分原告很快与被告达成调解协议,并重新与周某拟定调解还款协议。目前,周某已主动配合法庭,申请对父亲所留遗产进行清查,准备拍卖偿还债务。 桃源县是农业大县,乡镇多、农村人口多,为满足农村群众诉讼需求,方便群众诉讼,桃源法院设有四个基层法庭,还在多个乡镇设立了巡回审判点和“审判执行工作联络站”,使全县各乡镇的群众参加诉讼路上时间不超过1个小时,将有限的审判资源最大化利用,让不在法庭驻地的老百姓在居住地就能打官司。同时,为方便当事人,节约当事人往返法庭时间,各基层法庭均开展了“午间法庭”、“假日法庭”,利用休息时间接待当事人和开庭,近年来,巡回办案168场次,利用午间审结案件456件。 执行协奏曲——勇挑重担解民忧 隔上几个月,法官廖金顺都会往桃源县漳江镇姚家冲村跑上一趟,给该村村民熊某送去2000元执行款。 2011年,姚家冲村村民熊某遭遇车祸导致二级伤残,丧失劳动能力,只能瘫痪在床,后丈夫也因此与之离婚,现只得寄居在其姐姐家中,由姐姐照顾其饮食起居。而肇事者陈某家境贫穷,无一次性偿还赔偿能力,考虑到实际情况,一年多来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定期向陈某追讨执行款送到熊某家中,同时,为其申请了1.8万元的法律援助资金和农村低保,有效保证了熊某的后续疗养和生活开支费用。当熊某接过执行款,激动地对廖法官说:“谢谢法官们,对我的案子这么重视,你们的工作已经做得足够好了,有了你们,我觉得生活充满了希望!” 为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执行难题,今年桃源法院建立执行指挥中心,开展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执行积案专项清理两次专项行动,采取多项严厉措施,力促老赖履行执行义务,如冻结、划拨存款70万元,在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公布25名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法查封、扣押、冻结、拍卖被执行人财产 624万元,对拒不执行生效裁判和暴力抗法人员实施司法拘留3人次等。多措并举之下,截止到7月底,执结新收案件306件,执结历年旧存案件189件,有效地维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
力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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