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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偷小摸不悔改 男子入室盗窃90元领刑入狱
发布时间:2014-08-21 14:32:17


    本网讯(廖长春)  一男子屡次偷盗被抓受到多次行政拘留、劳动教养却还是贼心不死,结果盗窃90元钱,出乎其意料被判了有期徒刑。8月14日,福建省泰宁县法院审结了这起案件,以被告人肖名芳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5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被告人肖名芳系中年农民,从小养成小偷小摸的不良习气,自以为小偷小摸顶多就是如此行政处罚,不以为然。从1993年起,近20年来肖名芳行窃曾12次被抓,6次被行政处罚,6次被劳动教养。

    2014年5月15日下午2点,被告人肖名芳窜至泰宁县杉城镇许洋路一巷,发现一家中无人,便用事先准备好的钥匙打开该房门,入室实施盗窃。被告人肖名芳在该房屋内一女式手提包内盗得人民币90元,当正准备离开时,恰逢房主回来,将被告人肖名芳人赃俱获。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肖名芳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人民币90元,其的行为已构成盗窃罪。鉴于归案后,被告人肖名芳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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