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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红旗法院“三个规范”推进人民法庭工作
发布时间:2014-08-19 09:02:30
本网讯(王珏) 在认真收看了河南省高院人民法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以后,红旗区人民法院党组立即召开专题党组会研究落实会议精神并出台工作意见,提出“三个规范”推进人民法庭工作,实现法庭星级标准。 一是规范人民法庭审判工作。继续坚持调解方式化解矛盾纠纷,要学习借鉴“枫桥经验”,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实行三调联动,确保小矛盾不出村,大纠纷不出乡(镇)。继续实行法官包村联系群众,用群众听得懂的语言去解释法理,用群众易于接受的方式化解矛盾。继续开展巡回审判,将审判法庭转移到村舍,田间地头,并邀请乡干部、村民现场监督。要推行错时服务、延时服务、预约服务和服务承诺、限时办结、首问负责等制度,健全和落实人民法庭值班制度,改善司法服务。 二是规范人民法庭队伍建设。按照将支部建在法庭上的要求,今年年底前每个法庭均要成立党支部,建立党组织,坚持以党建带队建,以党建统领各项工作。要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党员干警素质。以党建和廉政文化建设为抓手,建起廉政文化墙、党建活动室,丰富法庭文化建设内涵。以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为重点,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人民法庭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司法廉洁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确保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守住公正司法的职业道德底线。 三是规范人民法庭基本建设。坚持“三个面向”和“两便”原则,把贴近群众、方便群众、服务群众作为人民法庭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完善便民利民措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司法需求。要优化人民法庭布局,健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网络。建立直接立案、繁简分流等工作机制,尽可能让群众少跑一趟路、少误一份工。两个法庭必须配备调解室、接待室、立案室、办公室、人大代表和陪审员办公室、会议室、社会法庭办公室等;尽快安装监控系统,远程视频接访系统,开通法院四级专网、法庭微博;保证每个法庭办案用车用油;每年的办公办案经费重点向两个法庭倾斜,确保法庭各项工作正常运转。 责任编辑:
刘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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