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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男子以不准施工相要挟推销高价水泥领刑
发布时间:2014-08-11 17:10:38
本网讯(吕志豪 陈全) 为获取高额利润,依仗自己是残疾人,又是本社区的居民,采取推倒院墙、阻扰施工方式,强迫他人购买自己的高价水泥,河南省固始县一男子终沦为阶下囚。2014年8月11日,河南省固始县法院对该起案件进行宣判,以强迫交易罪判处被告人殷学海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10000元。 法院查明,被告人殷学海系固始县秀水办事处居民,腿部有残疾,在本社区经销水泥。 2010年,被告人殷学海采取推倒院墙、阻扰施工的方式,以每吨水泥高出市场价40至80元不等的价格,向王东坤承包的马军辉在岳桥社区的建房工程强行销售水泥800吨,从中违法所得30000元。 2010年,殷学海以阻扰施工相要挟,以每吨水泥高出市场价90元的价格,向杨革、魏雪在岳桥社区合伙建房工程强行销售水泥250吨,从中违法所得20000元。 2010年,殷学海以阻扰施工相要挟,以每吨水泥高出市场价80至100元不等的价格,向常建在岳桥社区的建房工程强行销售水泥500吨,从中违法所得40000元。 案发后,被告人殷学海主动向3名被害人累计退出现金40000元,并取得他们的谅解。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殷学海采取推倒院墙、阻扰施工的方式,强迫他人以高价购买其销售的水泥,从中违法所得90000元,其行为构成强迫交易罪。被告人主动退回违法所得,且取得被害人谅解,可以酌情从轻处罚。被告人到案发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且当庭认罪态度较好,可以认定为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最后,法院遂依法作出如上判决。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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