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屈宇) 广西隆林县一男子向派出所报案称其摩托车被人盗走,随后民警在侦查走访的过程中发现,该“失主”竟是盗窃黄牛的犯罪嫌疑人,于是将这个自投罗网的窃贼抓获归案。最终,隆林各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0元。
2013年8月5日晚,被告人韦富教驾驶摩托车搭载罗德果(另案处理)到隆林县桠杈镇盗牛。被告人韦富教负责放风,罗德果很快便在村民韦某家盗得黄牛两头,正当他们准备离开时被群众发现。罗德果连忙赶着牛往附近山上逃跑,而被告人韦富教慌不择路,连摩托车都未来得及发动就向村外逃窜。之后群众发现牛栏边的可疑摩托车,推断是窃贼逃跑时留下的,窃贼一定会回来取车,于是便在一旁守候。次日,被告人韦富教企图取回摩托车,但看见有群众在一旁守候只好作罢。不甘心的被告人韦富教竟然耍起小聪明,向当地派出所报案,谎称自己的摩托车被人盗走,现就停在村民韦某家的牛兰边,希望公安民警出面帮忙取回。在公安民警到实地调查的过程中,发现被告人韦富教在黄牛失窃案中有重大作案嫌疑,于是将被告人韦富教拘留。面对证据,被告人韦富教对自己伙同他人盗窃黄牛的事实供认不讳。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韦富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采用秘密手段窃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500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但鉴于其有明显的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