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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少女在学校浴室产女后痛下杀手被公诉
发布时间:2014-08-04 14:11:58


    本网讯(黄秋莲 滕越)  7月31日,广西横县法院开庭审理一起16岁的花季少女故意杀害自己在学校公共浴室产下的女婴故意杀人案件。

    横县检察院指控:2013年12月11日晚23时许,横县某高职学校学生盼盼(化名)在其宿舍楼公共浴室里产下一女婴,后因害怕被别人发现,将女婴塞入该浴室厕所排污口并推入排污管道内后用水冲走,致使该女婴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盼盼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的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

    【法官后语】16岁的花季,既是少女朝气蓬勃之时,也是懵懂无知之时。盼盼从最初的无知到分娩时的懵懂,在当今现代化教育的学校环境里,竟然还会发生这样的事,着实让人瞠目结舌。她们在学校里应当有学习青春期卫生的机会,有与同学、老师、父母交流的机会,但还是有些少女们都不知道自己身上到底发生了什么,甚至连老师、父母都不知道她们身上发生了什么,这着实让人担忧,更值得我们去思考:青春期的性教育和普法教育仍然任重而道远。



责任编辑: 吕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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